简介:兴安盟森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内蒙古森发集团,于2006年3月份正式成立,是一家具有国家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温彦学 成立时间:2006-03-22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5220000000268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1152)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4号3楼本案收案件受理费2596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潘少华、兴安县甲秀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简介:
兴安县甲秀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01日,注册地位于兴安镇兴桂路57号,法定代表人为文红梅。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信息咨询;装饰装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小区道路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兴安县甲秀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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