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改邓州为邓县,属豫南道。
民国3年(1914年),改属汝阳道。 1927年,直属河南省政府。民国22年(1933年),划归河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豫西南。12月,于湍河南部置邓县。 1948年元月,置邓北县。9月,置邓西县。1949年1月,撤销邓西县,辖区分别归邓北县、邓县。3月,邓县、邓北县合并为邓县,归属河南省南阳专区。 1988年1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邓县,设立邓州市(县级),1994年7月起由地级南阳市代管。 2004年省政府批准邓州市享有全部省辖市经济及社会管理权限,为经济单列市。 2011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十个省直管县市之一。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