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厅课题属于省级课题。课题的级别是以批准研究立项的单位为准。县市区教育局(含直属事业单位)批准立项的课题是县市区级。地级市教育局(含教科室、教科所、教科院等直属单位)批准立项的就是市级课题。省教厅(含省教科院等直属单位)批准研究的课题就是省级课题。
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公费是由财政部门按学校规模的大小,师生人数,和班级数的多少,按一定比例下拨的。
主要用于购买纸张,粉笔,教材,教参等为教学服务的经费。也包括教师的差旅费。以及一切用于教学,使整个学校正常运转的办公开支。但不能用于教师的福利,学校的修善和其它与教学无关的费用。
一、办公费反映学校购买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的支出,以及日常印刷费支出。
二、印刷费反映学校大宗资料、试卷等印刷费支出。
三、水电费反映学校支出的水费、污水处理费和电费。
四、邮电费反映学校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含住宅电话补贴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五、取暖费反映学校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统一支付的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宿舍取暖费等。
六、交通费反映学校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七、差旅费反映学校教职工出差、出国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
八、会议费反映学校召开的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九、培训费反映学校各类政治、业务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招待费反映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一、福利费反映学校按国家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十二、劳务费反映学校按规定支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十三、就业补助费反映学校开支的残疾人、退伍军人的就业补助费。
十四、租赁费反映学校租赁办公、教学用房,宿舍、场地、专用通讯网等的费用。
十五、物业管理费反映学校开支的办公、教学用房,职工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
十六、维修费反映学校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的交通工具)修理和维修费用。包括传真机、电话交换机、打印机、复印机、计算机等一般办公设备的维修费;学校教学、教研仪器和实验设备的维修费;学校办公、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及其附属设备以及其他公用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等。
十七、专用材料费反映学校为完成其业务活动家但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专用材料、一般教学设备支出,如教学实验所需材料、药品试剂、动物、低值易耗品、工具等购置费用。
十八、其他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离退休人员特需费、会费、工会经费、党团活动费、绿化费、环境卫生费、其他杂项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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