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实际上是交易中的″定金″,婚姻虽然不存在卖买,但婚姻的过程其实已经产生了一个责任。一般来说,接受了别人的彩礼,就意味着自己是心甘情愿接受对方的,但收了别人的彩礼,却又不和别人去办结婚证,这明显是违约行为,有诈骗的嫌疑。如果反悔不愿嫁给别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在获得对方的谅解后,全款退回彩礼。收了彩礼不结婚,确有骗婚嫌疑。当然了,收了彩礼不结婚一定事出有因,还得看实际过程才能下结论。
彩礼,又叫做聘礼。男女双方确认关系后,按照各地的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是财物,表示自己与女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彩礼表达了男方对女方的尊重,也是对女方的保障。
既然彩礼是建立在双方确认关系后,那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彩礼就是一种契约行为,它是奔着结婚去的。既然契约行为已形成,你不结婚,那就是违反了契约精神。
我写几点小见解: 一,你在收下人家的彩礼之前,就应该要想好是要跟人家携手走进婚姻的。如果你没想好,当时就不应该收下彩礼。已然收下彩礼了,就要履行契约。
二,如果你不喜欢对方当时就是不情不愿的情况下收下彩礼的,或者期间发生了什么事让你对未来的婚姻很担忧。那么请如数退还彩礼,并约集双方及父母向人家解释清楚并郑重道歉。你自己有经济能力的话,可适当给予对方赔偿,以示精神安慰。一来,让人家的心理得到那么此平衡;二来,为自己和家人保留些颜面。
三,如果既不想结婚又不想退还彩礼,我作为一个女人都觉得这是很可耻的行为,这不是骗婚是什么呢?男方也不会就此罢休吧,一旦事情闹开,被添油加醋的传播出去,你和你的家人该如何立足,走在路上还要被人指指点点。要是发生在农村,这家的女儿怕是没人敢要了。
四,如果这期间的交往让你自身发生了损失,而你确实又不想跟对方结婚。建议先跟对方好好商量一下,少退还些彩礼,但不能完全吃下彩礼了。
前段时间有篇报道,江西一户人家,男方举其家力给了女方一大笔彩礼。结果这女生不肯跟男的结婚,女方父母又坚持不退彩礼,这女生说等自己出去打工了再慢慢的还彩礼钱。这真是笑话,好比我借给人家一大笔钱,他说他要无条件的无期限的无保障的分期付款?这男的人才两空,在极度气愤和羞辱之下在女方的家里,把这个女生碎尸了,至此两个家庭完了。
完整表述见于《论语·第十七章·阳货篇》:“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孔子强调:“人主”要管理好国、家,务必注意防范和驾驭身边的恃宠者与小人。
“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正确的是“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下一句是“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出自春秋孔子的《论语·第十七章·阳货篇》。
原文: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译文:孔子说:“只有你这样的人和小人是难以相处的,亲近了,就会看不惯你,疏远了,又会埋怨你。”
注释:
①唯,语气助词,无实意。
②女子:汉唐诸儒解“女子”为全称,朱熹《论语集注》将“小人”解为“仆隶下人”,将“女子与小人”解为“臣妾”,即家里的女仆与男仆,把孔子所言仅限于家的范围。
③小人:阴私满腔,与君子恰好相反之人,论语里称这类人为“小人”。
④养:古代的“养”字,指修身养性,这里的“养”是指培养,修养,养浩然正气,养身、心、性、命。(“身“、“心”、“性”、“命”的理解,要参照儒家另一经典《大学》。)
⑤孙:通”逊“,有规矩。“不孙”意思就是容易无礼,坏了规矩。
赏析:
这一句表明轻视妇女的意思。这是儒家一贯的思想主张,后来则演变为“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男权主义。这一篇中,介绍了孔子的道德教育思想,孔子对仁的进一步解释,还有关于为父母守丧三年问题,也谈到君子与小人的区别等。《论语·阳货篇》选自《论语》第十七章。《论语》是记载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语录,共四十卷,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写,是我国古代儒家经典著作之一,是首创语录体。汉语文章的典范性也源于此,儒家(在春秋战国时期与墨家对立)创始人孔子的政治思想核心是“仁”、“礼”和“中庸”。《论语》是记录孔子主要弟子及其再传弟子关于孔子言行的一部书。
作者简介: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省曲阜市)人,祖籍宋国栗邑(今河南省夏邑县),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大成至圣先师”。孔子开创私人讲学之风,倡导仁义礼智信。有弟子三千,其中贤人七十二。曾带领部分弟子周游列国十四年,晚年修订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去世后,其弟子及再传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语录和思想记录下来,整理编成《论语》。该书被奉为儒家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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