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戴,明朝大臣。生卒年不详,字仁夫,开封府延津县(今河南延津)人。
穆宗隆庆二年中进士,任兴化(治今福建圃田)知县,施仁政,有政绩,擢户科给事中。广东因为军事需要,增加民间赋税,战事平息后,李戴即上奏停止。迁礼科都给事中,出为陕西右参政,进按察使,后由山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进京任刑部侍郎,累进南京户部尚书,召拜工部尚书,因母亲去世离任。
神宗万历二十六年,吏部尚书空缺,在被推荐的七人当中,李戴居于末位,皇帝特意提拔任用。李戴谨守法令,针对当时矿税加剧,率九卿上奏:“陈增开矿山东,知县吴宗尧逮。李道抽分湖口,知府吴宝秀等又逮。天下为增,道者何限,有司安所措手足?”万历三十年二月,皇帝因有病下诏罢免矿税,但病好后随即恢复。
李戴是位温然长者,为官宽厚,不求苛责、酷刑。赵志皋、沈一贯柄政时,李戴不敢提出异议,得以保全其位。死后赠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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