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漯河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居住地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交: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2)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所在单位的务工合同、暂住地相关材料);
(3)流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学意见等。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为其出具漯河市2021年随迁子女分配入学通知书,并将其安排到相对就近、班额不满的公办中小学。
条件如下:
1、根据有关规定,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成熟的县区或市属学校可放宽至六岁半。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漯河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居住地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交:(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2)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所在单位的务工合同、暂住地相关材料);(3)流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学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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