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人海,失散多年,还能重聚,温暖感恩。1月12日,分散30年之后,鲁老太终于与丈夫团聚了,两人见面紧紧拥抱在一起,两位老人都忍不住痛声大哭,在场的人都被感动哭了。
原来,30年前,鲁老太因为外伤导致大脑神经间歇失常,走失之后再也没回去,亲人不放弃坚持寻找,终再相见。据了解,好心收留鲁老太的人说,“收留20多年了,本来农村生活条件不好,如今找到家人了,祝福你们终于能团聚”。
30年了,能再见面走在一起,那种心情真的是我们体会不到的感情。
世上还是好心人多,能遇到这么一家好心的农村家庭,也是鲁老太的幸运和幸福。照顾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陌生人,养活了30年。不为别的,就为这份感情,这家人的行为也是值得赞扬。
或许,有些人会说有陌生人,除了收留,为什么不去报警或者告诉有关部门。30多年了,不管当初出于什么原因,都不重要了,因为都过去了,令人感动的是家人终于团聚在一起了,因为这样的结果,实在是不容易!
其次,对于鲁老太丈夫的坚持,家人之间互相寻找的信念,也是令人感动。人来到世上走一圈实属不易,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亲人之间一定要好好照顾,好好相伴一生,毕竟,我们只能相遇这一辈子。
中小学教师(包括中专)职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四个等级。 小学还有一个特级教师,相当于中学高级教师
一、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二、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三、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中学职称一般有中教三级、二级、一级、高级(高级职称、副教授级)、特级(一种荣誉)。
小学职称一般有小教三级、二级、一级、高级(相当于中级职称)。
一、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二、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三、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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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
3、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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