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新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区域管控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分析研判疫情发展形势,现将新安县分区域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封控区:正村镇镇区及西沟村。
封控区内实行“封闭管理、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第1、4、7、10、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实行闭环管理。
管控区:正村镇其他区域和石寺镇全域。
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村(小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划区域、分时段、限人数到村(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村(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居家尽量佩戴口罩,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防范区: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其他新安县区域。
非必要不进出新安。停止聚集性活动,暂时关闭辖区内KTV、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洗浴中心、棋牌室等文体休闲娱乐场所,暂停培训机构线下服务。合理控制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场所购物人数,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24小时内开展首次全员核酸检测。
以我所在的江苏省徐州市的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关注地区,包括河南新安县的来人健康管控要求:
1、落地查验: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核酸采样后,自由有序流动;
2、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
3、如该人员在徐州市旅居,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在进入徐州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4、12小时内向社区、单位、宾馆报备。
非必要不离开,离开提前报备并做相关检测,听从当地政府管理,这才是正确的办法。
1如果当地政府对此未作出安排,可以自行离开,但是从道德的角度上不提倡这样做,这个时间,离开未必比待在当地是一个好选择。
2当地发现无症状感染者,路径尚不明确,这个时候出去。很可能是从轻灾区到重灾区,后果和成本请自行考量。
3这个时候出去,如果其他地方升级防范措施,你面临的后果包括:被动隔离14-28天甚至更多时间,隔离时间的隔离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自己承担,1000元一天你也得掏,你是否确定比你居家便宜且安全?
请注意,你隔离的时候可是和其他高风险人群一起隔离观察哦。
4如果当地政府出台政策,追究不遵守防疫秩序人员,你在外出隔离回来后还可能面临被开除、刑拘等一系列套餐。
这个时候,老老实实的准备好应对疫情严重的物资和其他准备,做好个人防护才是正道。
勿谓言之不预也。
因为疫情还严重。
全校各单位:
鉴于当前郑州市、开封市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病毒传播,按照开封市发布的第63号通告要求,现就校园闭环管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划定金明校区、明伦校区和郑州校区三个闭环管理区域,按照管控要求相对独立闭环运行,实行“点对点、不聚集”措施。
二、各工作专班立即启动应急闭环管理工作预案,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政策和教育系统要求做到联防联控,守牢校园不出现聚集性疫情底线。
三、严格落实“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核酸检测要求,检测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间距,有序进行,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四、教职工“非必要、不外出”校区所在属地,学生要求校园和公寓两点一线,非必要不到其他地方流动,紧急情况需要外出则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郑州、开封校区教职工生暂时停止跨市域流动,尤其是郑州、开封两地流动的任课教师,相关课程可以通过教务系统申请暂时改为线上教学,并及时通知到选课学生。
五、疫情防控各专班工作人员、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岗值守,做好疫情防控、思想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全体中层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做好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确保一旦有异常情况能及时、果断处置。
六、各类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类线下培训、会议和讲座等)一律停办;郑州和开封校区之间的班车暂停运行。
七、外来人员暂停入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24小时核酸证明,双码正常,经校防控办审批后方可入校。
八、校内学生不串门、不聚集,就餐采取错峰取餐、减少堂食,控制活动半径,减少非必要的校内流动。
九、各单位要加强人文关怀,坚持以人为本,及时回应师生关切和合理诉求,在符合属地和学校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上述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评论列表 (0条)